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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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刘忠伟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高敏与被执行人刘忠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已进行财产处置阶段,现需对刘忠伟名下坐落于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金汇花园黄河路2号楼23号(产籍号:C05-03-44-2051),建筑面积123.24平方米的房屋进行评估。为公平、公正、高效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通知你到海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摇号选择评估机构,如公告期30日满未到现场进行摇号,本院将于公告期满次日通过摇号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并安排该机构三日内到现场进行评估。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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