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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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戚新丰

本院在立案执行(2025)皖0191执1344号张节与戚新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委托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评估被执行人戚新丰名下的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汝阳路与湘潭路交口华地森林语(锦园)3#楼1602室房屋【不动产证书号:皖(2021)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18002号】及室内装修,该公司于2025年8月4日作出的皖正房评报(2025)字第6075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即房屋价值为703400元,室内装修部分为102500元,总价为805900元,现向你们送达上述财产评估报告。送达五日内未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进入拍卖程序,处置上述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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