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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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薄振远、吴亚男

申请人邵肖伟与被执行人薄振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号(2025)鲁1322执恢1号,本院已立案执行,因你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你所有的登记在薄振远、吴亚男名下位于郯城县城区北环路66号2幢2单元502室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50.39万元,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财产处置评估结果及权利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你可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五日内提出。逾期不提,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特此公告。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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