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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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声镛

本院于2025年6月3日受理申请人李兰生与被申请人李声镛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称,李声镛(男,1935年10月10日出生,户籍地福州市仓山区港垱6号弄2号)于2008年10月2日离家后失踪。下落不明人李声镛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声镛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声镛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声镛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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