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朱新洁诉被告安徽新榜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2025)皖0111民初49213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朱新洁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