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2025)皖0103民初17387号原告朱成光与被告徐木兰、合肥星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期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期满后本案将移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