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合肥千层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爽、张智刚及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张智刚不服本院(2025)皖0103民初15852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张智刚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15日内。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