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司学春诉吴恒、解子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6)皖1623民初1412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司学春在法定期间向本院提出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