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发(2024)5号文件支相关规定,依据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2026)辽0115执恢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张继东(共有人曲晓杰)所有的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华阳路18A-1号4-3-2号(建筑面积87.36平方米),不动产证明号:房屋他项权利证号(辽(2018)辽中区不动产证明第0012132号)。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