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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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贵州创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中路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第三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蔚德高与被告贵州创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泉县中原牧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中路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第三分公司、夏立刚、安徽贯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693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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