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付必刚与王思谋、王思淼、王志成、王德美、邵世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作出(2026)皖0122民初10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付必刚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