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程倩申请刘云霞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221执3401号之三执行拍卖裁定书、皖首信(涉)字(2026)第0098号司法评估报告公告如下:一、拍卖被执行人刘云霞名下位于阜阳市颍泉区颍州中路民主东路口百乐大厦1003室不动产,拍卖底价为171870元(202200元X85%)。二、被执行人刘云霞所有的位于合肥市望江西路123号幸福里18幢3002室房屋(不动产权号:合蜀140056531)评估总价格为9691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临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