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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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罗恩芳(女,1982年8月24日出生,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同乐街道)本院受理(2026)闽0112民初10471号罗晶与罗恩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罗晶诉求如下: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自2025年8月4日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以3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自2024年11月1日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暂计至2026年9月22日上述金额合计95441.09元);以上合计595441.09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8日9时00分在古槐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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