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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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文章丽

本院受理的(2026)川0522民初3680号原告罗继方与被告文章丽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准予原告罗继方与被告文章丽离婚;2、婚生子女罗荣溪、罗荣祖由原告罗继方直接抚养;3、案件受理费26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660元,由原告罗继方负担。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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