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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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安徽徽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徽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方于勤与被告安徽徽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徽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方于勤提交的上诉状。方于勤上诉请求为:1、请求撤销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26)皖0103民初4537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安徽徽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徽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赔偿上诉人损失10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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