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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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锡百纳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权利人

申请执行人中盐安徽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无锡百纳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恒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皖0122民初208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之规定,本院委托拍卖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淘宝网对被执行人无锡百纳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中盐安徽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46.15%的股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已拍卖成交,成交价为90000元,本院已裁定该股权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现依法公告告知你方拍卖成交价及向你方送达(2026)皖0122执恢280号之二成交裁定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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