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6年9月2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雪垠申请宣告李余文死亡一案。申请人称,被申请人李余文自2018年离家后至今未归。下落不明人李余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余文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余文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