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李京建、徐丽君、李国富、张丽、潘和英、黔南州佰佳商贸有限公司、黔南州佰威超市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9148号原告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12月14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10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仲裁公告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