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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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杨腊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文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昊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4768号案件民事上诉状[上诉人:江苏昊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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