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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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泉州市万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杜志勇与被告泉州市万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闽0504民初24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泉州市万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杜志勇预约金66000元,并支付自2021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12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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