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2026)皖0191民初11161号原告钱俏伊与安徽行知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2024年1月至2026年2月期间拖欠的工资及报销款合计人民币721,282.32元(大写:柒拾贰万壹仟贰佰捌拾贰元叁角贰分);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利息以721,282.32元为基数,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30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提交证据材料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珠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