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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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惠州市华振服装有限公司、陈一军

本院原告赖映浓、田俊花、钱春仙、潘小梨诉被告惠州市华振服装有限公司、陈一军劳动争议四案开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粤1303民初10278、10509、10510、10511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秋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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