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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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与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11执4580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评估报告等法律文书: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万达揽湖苑楼幢BC地下室车位-10046、-10093、-10356、-10459、-10618、-10882【不动产证书号: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338428号】。二、被执行人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万达揽湖苑楼幢BC地下室车位-10046的评估结果为50255元、-10093的评估结果为50255元、-10356的评估结果为50255元、-10459的评估结果为50255元、-10618的评估结果为50255元、-10882的评估结果为50255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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