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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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冯旭灿,男,1979-06-20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790620327x,住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长林村新厝埕56号;林敬丹,女,1977-08-09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5012219770809642x,住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长林村新厝埕56号;冯傲龙,男,2001-06-17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50182200106171737,住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兰路2号域兰湾B区2梯604室

本院受理(2026)闽0112民初9880号林香榕与冯旭灿,林敬丹,冯傲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林香榕诉求如下:1、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60000元,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n计息,自2024年3月6日起暂计至2026年9月6日为元,后续利息按上述标准续计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合计为260000元;2.请求贵院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并判决冯傲龙承担担保人责任。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19日10时0分在古槐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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