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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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史金龙、史道兵、安徽景屏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国路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0122民初9791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第三人申请书、通知书。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节假日顺延)在肥东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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