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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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龙

本院受理原告周芝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22民初6390号民事判决书。由于周芝芬在上诉期限内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22民初6390号案件民事上诉状副本一份。上诉人周芝芬请求:请求依法撤销肥东县人民法院(2026)皖0122民初6390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报送至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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