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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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合肥雯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瑶海区禾生源食品批发中心与被告合肥市庐阳区锦福餐饮店、合肥雯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民初611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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