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们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法定程序拟对你们共同所有的位于兰山区北城新区NAGA上院1号楼2304室房产一套【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临沂市不动产证明第0129369号]进行评估拍卖,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鲁1322执2190号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及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方式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五日内提出。特此公告。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