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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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郴州市北湖区铭赫电子商务商行、谭战民、邓利支

本院受理原告唐文浩与被告郴州市北湖区铭赫电子商务商行、谭战民、邓利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503民初319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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