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厦门爱亦锐光学有限公司与被告霍山博视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日中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后原告厦门爱亦锐光学有限公司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03民初2760号案件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