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的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沈清飞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执11829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腾房公告、评估结果告知书、评估报告等法律文书: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沈清飞名下位于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1399号宝宸时代花园B幢2404(不动产证书号:房权证合庐字第8130041616号)的房产;二、被执行人沈清飞名下位于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1399号宝宸时代花园B幢2404(不动产证书号:房权证合庐字第8130041616号)的房产评估结果为4281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