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霍邱中泰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磊、缪保社、第三人王志亮、李鑫、胡帅虎、王勇、苏三勇、胡勇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张磊就(2026)皖1522民初4698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