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霍邱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丁松林、刘德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522民初57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