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张传迎、李晶晶、李登霞、沈阳贝特装饰纸有限公司、临沂欧贝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辽0102民初27909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7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11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仲裁公告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