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2026)皖0523民初1560号原告安徽迈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沪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安徽迈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本院做出的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徽迈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