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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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峰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老伙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八方工程有限公司、李峰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安徽八方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本院(2025)皖0111民初40047号民事判决书后,于2026年9月9日向本院提交民事上诉状,限你方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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