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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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安徽书芽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6)皖0103民初12462号原告廖俊平与被告安徽书芽传媒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全部课程费用4298元;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方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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