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黑1102执恢106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行与王海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6年7月27日恢复执行本案,现向王海英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逾期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不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海英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对本院执行活动有异议可向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在执行过程中出具的相关法律法文书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公告的报刊。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