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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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吴保春

本院受理申请人陈恩忠申请吴保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6)皖0122执4112号拍卖裁定、权利告知书、网络询价报告、询价结果告知书。根据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2025)皖0122民初182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吴保春名下位于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K-4-21幢办2413室房产,上述房产评估价格为143388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询价结果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书面申请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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