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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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郝家新

本院受理的(2026)皖1623民初14144号原告马继友与被告李立荣、郝家新赠与合同纠纷一案,马继友起诉要求:1.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李立荣向被告郝家新转款288050元的赠与合同无效;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郝家新向原告返还人民币288050元,被告一李立荣承担连带返还责任;3.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288050元为基数,自2026年4月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因你手续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6年10月19日下午15点在利辛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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