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陆强诉你们及北京京禹达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正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鉴定征求意见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质证意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权利。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