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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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芜湖驰达商贸有限公司、张贵今

本院受理(2026)皖0207民初7412号原告周继胜与被告芜湖驰达商贸有限公司、张贵今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芜湖驰达商贸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周继胜人民币688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张贵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芜湖驰达商贸有限公司、张贵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独任审理通知书等案件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10月15日下午14时4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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