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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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安徽瑞格电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浩与被告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瑞格电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飞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蚌埠智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刘伟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398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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