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雷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朱天龙、安徽云鲸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3民初48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