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方志翡、安徽伊米星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奥瑞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方志翡于2025年1月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判令两被告变更安徽伊米星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3.判令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10月8日下午14:40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20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仲裁公告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