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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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蒋结华、陈秀

本院受理的(2026)皖0111民初24294号原告黄坡坡诉被告蒋结华、陈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0月14日09:00在滨湖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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