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2026)皖0111民初14348号原告方良盛诉被告刘平原、朱元斌、第三人安徽顶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0111民初143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