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熊英义与被告常州兰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411民初720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补充提交的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12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