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其与被告高相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小额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涡阳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