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2026)皖1623民初12558号原告利辛县金昇商砼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鼎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利辛县金昇商砼有限公司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混凝土款27180元及违约金1236元,暂计28416元(违约金以27180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27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一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截止至2026年6月27日为27180X0.0001X455=1236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你手续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6年10月12日下午15点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18